本版导读
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厅长今起接访
涉及劳动保障问题快来反映
本报讯 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06年11月份起,每月20日为劳动厅领导接访日(遇节假日顺延),地点在省人民来访联合接待处设立的省劳动保障厅信访接待窗口。
据了解,省厅从2006年11月份起,每月20日为厅领导接访日。厅仲裁信访行政部门及厅属有关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随同厅领导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联合办公,妥善协调解决,并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代理诉讼工作。
此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包括书信、走访、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下同)进行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理。
另悉,省、市两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2006年12月底以前全部开通12333劳动保障信息咨询电话。
本报记者 章琦 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