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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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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三农民被判刑假冒教授网上售药

本报讯 非法成立医药研究所并在网上兜售假药,近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对三名被告人做出了有罪判决。

两名年近60岁的西安市农民孙余民和刘维利(女)从来没学过医术,却自封教授,于2000年合伙成立了“西安秦沣医药研究所”。2002年底二人又吸收甘肃省平凉市农民赵志宏为业务员,并与赵某达成口头协议,由赵某负责在“中国妇科网”建立该研究所的网站。在网上宣传、销售由该研究所研制生产的,未取得国家生产批准文号的药品“竭蛭胶囊”。2003年4月“中国妇科网”内的该研究所的网站建成,被告人赵某遂于同年5月以每瓶118元的价格通过邮购的方式销售“竭蛭胶囊”。购药者按照互联网上公布的邮寄办法将款汇到研究所的账号后,销售所得按被告人孙某、刘某每瓶35元、赵某每瓶83元标准分割。后来三人再次达成协议,由赵某以每瓶35元的价格从孙某、刘某处购买该药,再通过“中国妇科网”以每瓶118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并将互联网上原公布的研究所账号改为赵某的个人账号。自2003年5月至2005年10月期间,“竭蛭胶囊”销售金额合计共59.7万余元。

2005年8月,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后向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报案,同年10月16、17日三被告人先后被抓获。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于日前做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孙余民、刘维利、赵志宏三人有期徒刑2年。

(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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