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保护弱者的法规如何才能不“失灵”
6月初,我国很多地区持续出现高温天气,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表示应对高温工作工人发放津贴。近日热浪席卷羊城,记者就高温津贴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门调查,发现超过八成确实需要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并没有机会享受这一待遇。而享受了这笔津贴或者类似福利待遇的人群,大多数是坐在空调房中工作的白领。(6月27日《信息时报》)
当初四部委下发通知时,就有人表示忧虑:靠什么力量让这个来自政府的关怀落实到普通民众的身上?不幸,担忧一语成谶。一项针对全国亿万工人的“津贴”,尚未起步,便被化为无形。
如是观之,有人担忧也恐非是杞人忧天——提交人大审议的劳动合同法草案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有媒体评论说,当劳资博弈力量无法实现平衡,仅仅寄望于一纸法律文本,就能实现劳资关系的和谐?靠什么力量保证“罚付双倍工资”不会又是一纸空文?
这样的困境真的让人很无奈:为了保护劳动者个体的权益,舆论呼吁了很久,希望行政有作为,希望法律上有“制度性保证”。现如今,四部委作为了,法律也出手了,但似乎仍然看不到问题迎刃而解的迹象。这只是复杂社会的一个侧面,类似保护弱者的法律法规面临“失灵”危险的,颇有一批。
法律法规不是花瓶,光好看是不够的。一项合理的制度,除了要占领保护弱者、张扬正义的“道德高地”,更需要有自我强化的动力机制,让道德正义及时转化为现实正义。没有这一关键点的实现,法律法规的“失灵”就不可避免,导致的结果只会是人们对政府部门失掉信任,甚至对于法律失去信心。
根本上讲,造成这种局面是劳资博弈力量不平等的结果。要改变这种局面,常听到的声音是希望行政制度、法律规章“严”一点,但制度最终需要落实到执行者身上,落实到人的身上,在基层利益的驱动之下,期待自上而下“加强力量”所能够起到的效果毕竟有限,因此必须动员多元的力量。
法律规定要落地成为现实,必然要上下“双向使劲”,而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力量的对接点,便是对不执行者建构起严密的责任机制。以“高温补贴”为例,在四部委作出“高温津贴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之后,省级政府无动于衷,迟迟不出台津贴具体标准,该怎样问责;对于高温劳动保护的问题,至今没有分清该属于安全生产部门的职责,还是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这是谁的责任;几乎每年都有高温津贴的通知,但却没有机构为执行情况负责,这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我们发展到今天,光有目标正义已经远远不够,利益梳理必须精细化实现。此时必须认识到:公民权益匮乏硬币的另一面,常常是公权机构权力配置的混乱。在谴责“不肯拔毛”的企业之前,那么多政府机构的权力与责任是否真的搞清楚了?如果连执行者自己都没搞清楚权力与责任的归属划分,保护弱者的法律法规“失灵”,还有什么大惊小怪吗?
(毕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