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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年07月03日
工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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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炒工会主席申请劳动仲裁

因为站在工人这边,身为广州某化学试剂厂工会主席的雷汉平一个多月前被厂方以一纸公告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本报6月15日曾对此事作了详细报道。“被炒”之后,雷汉平向海珠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为自己讨个说法。该局昨日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劳动纠纷。而该厂的数十名退休工人也早早来到仲裁庭外,声援雷汉平。

工会主席:我并非聚众闹事

“身为工会主席,我只是尽我的职责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怎么就成了‘聚众闹事’了呢?”5月14日,身为副厂长、工会主席的雷汉平被厂方以“聚众闹事,违反劳动纪律,扰乱生产秩序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为由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在昨日的仲裁庭上,雷汉平坚称自己的行为只是在履行工会主席的职责,厂方强行解除自己劳动合同的理由并不成立。他要求厂方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并赔偿他由“被炒”至恢复职务期间的工资损失。

对于雷汉平的说法,厂方则仍然坚持认为在4月24日发生的那场风波当中,雷汉平和工人们的行为与维权无关,也并不合法。厂方认为,那场风波发生在工作时间内,雷汉平和工人们的行为违反了“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的厂规。

厂方:工会主席身份不合法

厂方认为,雷汉平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导致工厂的生产、管理一度陷入停滞状态”,而根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厂方有权解除雷汉平的劳动合同,而且工厂解除雷汉平的劳动合同也“符合法律程序”。

厂方还在庭上对雷汉平的工会主席身份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据了解,雷汉平自1996年开始兼任该厂的工会主席,至今已经11年。

而面对厂方的质疑,雷汉平则当庭出示了自己于2006年更换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自己是工厂工会的合法法人。他说,未正常换届是因为工厂改制等多种原因造成,并不是自己造成的。而在这11年期间,自己一直履行工会主席的相关职责。

工会:厂方程序上不合法

“并不是说工厂不能开除工会主席,而是厂方在事先未告知工会的情况下强行解除雷汉平的劳动合同,至少在程序上就不合法。”广州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张瑞洲旁听了昨日的开庭。张瑞洲也指出,雷汉平既是工会主席,同时也是工厂副厂长、董事,他的多重身份的确也容易使他在履行工会主席职责过程中陷入尴尬。此次事件也反映了工会主席兼职导致的角色冲突。

文/记者 雷燕 摄影 杨勤

雷汉平出庭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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