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莫使严管变严酷
·千河·
由于父亲住院需照料,便申请不加班,则被认为是“纪律散漫,不服从领导”;因连续加班10多天,深感实在受不了,只有一天没去加班,就被张榜开除。这是陕西隆邦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员工吴刚和李婉韵遭遇的“严酷”处理,而且所有工资不予结算,被计入生产部人员储备基金。(据《华商报》8月15日)
作为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生存、要发展、要壮大,日常实严格的管理,本无厚非。但把严格管理弄成铁心冷面,甚至是严酷无情,那就实在太过火了。而让人担心的是,类似这种过火行为并非少见,厂家往往以严格管理为名,把《劳动法》撇在一边,随心所欲,意气用事的制定一些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土改策”、“土规定”,依此来“卡”员工,严重侵害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隆邦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强制要求加班的做法是违法的,而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按规定给予劳动者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