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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本报综合消息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表示,明年我国将加快推进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设。
深入分析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重大问题研究,成为2008年全国劳动保障工作的六个重点方面之一。对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强调,特别要围绕促进就业、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等重大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实践探索。
据介绍,我国在探索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目前,全国出台地方性工资法规或规章的省份达到12个,有27个省份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2007年17个地区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国家着手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主要是为解决垄断行业工资过高、行业收入差距过大以及部分企业“利润侵蚀工资”等问题。不久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发布的《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2007)——赢利能力与竞争力》报告显示,从1990年至2005年,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下降了12%,企业利润的大幅度增加在相当程度上是以职工的低收入为代价的。
在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公布了明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0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据了解,2007年1至11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105万人,预计全年将超过1200万人,为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最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