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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年12月28日
北国周末-观察·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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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

规避劳动合同法行为完全没必要

针对目前一些大型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大规模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行为,规避《劳动合同法》里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全总法规处有关人士称此举完全没必要,无固定期合同并非终身制,企业依然有用工自主权,相对于《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是扩大了企业用工自主权。完全没必要赶在这个敏感的截点大规模解除劳动合同,此举是不明智的,也会对其企业形象造成不好的影响。 (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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