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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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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革命烈士”也应汲取事故教训

·雷钟哲·

10月8日上午,北京籍、四川宜宾市公安消防战士任瑞森,在为民摘除蜂窝时,被毒蜂蜇中殉职。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称,任瑞森的死亡已被四川省公安消防中队定性为因公殉职。目前四川消防部门已经上报公安部,申请授予任瑞森“革命烈士”称号。

一名战士,不是牺牲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不是牺牲在抗震救灾的前线,甚至不是牺牲在所在兵种的“消防”救援当中,而是死在毒蜂的狂蜇之下,就难免让人扼腕叹息唏嘘不已。也许,为任瑞森申报烈士称号,是对死者的最好祭奠,是对亲人的最大安慰,我也相信,公安部等上级机关,一定会按照有关规定,授予因公殉职者应得的荣誉称号。接下来呢?任瑞森所在部队,没准会掀起学习英雄的阵阵热潮,而烈士的遗物、日记及其事迹,丛此载入部队史册,让后来人顶礼膜拜。

如果就此打住,我觉得并不完满。因为在我看来,这就是一次安全事故。如果我的判断成立,按照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广大群众(这里应是官兵)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从整个报道看,事发当天早上,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即派5名消防官兵前往医院。到场后,发现蜂窝盘踞在信号塔顶。任瑞森主动请战,随后穿戴好防护装备,小心翼翼爬向蜂窝。由于蜂窝较大,设备无法罩住,他使几次试图用手掰开,但因蜂窝太牢未能成功,反被“激怒”的马蜂群倾巢而出疯狂袭击,使其中毒死亡。这就不难看出,整个剿灭方案,并不是万无一失,尤其在蜂窝不能被设备完全罩住时,没有断然叫停,采取更加稳妥的摘除方法,反而任由战士不加防护用手操作。现场指挥员的粗心大意和侥幸心理,显而易见。

我们不能要求一个21岁的青年,对马蜂习性了如指掌,但马蜂屡屡致人死命,身为首长理应清楚。就算不知其详,打个电话,咨询一下专家也不是什么难事。况且,蜂窝筑在通讯信号塔顶,又大又牢,想来也不是一天两天,完全可以从容想出更加保险的消除办法,用不着匆忙上阵造成不幸。也许有人会说,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是且慢,现在是和平时期,即就是战争状态,也要尽量减少战士伤亡。何况,非“战斗”减员,历来为兵家所忌。所以,我们既要看重“烈士”称号的激励作用,也要警惕光环屏蔽事故的责任,使教训得不到真正地汲取,继而让鲜活的生命再度陨落。不然,我们树立了一个个光辉榜样,却放走了一个个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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