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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11月21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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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

近六成大学生应聘遭就业歧视

最新调查显示,过半大学生被访者在应聘过程中受到过各种歧视,近六成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求职者的户籍、地域有明确要求,属于典型的制度性歧视。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公布《当前大学生就业歧视状况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四成多的大学生被访者在政府机关应聘中遭受过就业歧视,没有受到歧视的占56.56%。

另外,有六成人在企业单位应聘中受到就业歧视,没有遇到企业单位歧视的占四成。

此次调查,认为就业歧视程度很严重的被访者占样本总数的11.31%,认为就业歧视程度严重的占33.54%,这两者占44.85%。认为不存在就业歧视的被访者只占3.45%。

该调查来自北京、天津、广州等地的11所大学,有效问卷共回收2086份。

什么是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即指政府或私人组织基于人的某些先天性的与能力不相关因素做出的任何区别、排除、限制和优惠。

性别:近七成用人单位对性别有要求。

调查显示,在应聘过程中,68.98%的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31.02%的用人单位没有性别要求。

另外,在应聘过程中,17.67%的用人单位要求大学生求职者未婚或没有生育。

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副教授刘小楠表示,性别歧视是近年来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尤其在女大学生就业群体中。根据以往针对的调查,用人单位往往存在以貌取人之嫌,而且很多被调查者认为女性的外貌气质、学历和公关能力是用人单位所看重的。

用人单位更愿意接收男大学生,这是因为,女大学生在参加工作几年后,正值生育年龄,由此会给用人单位添加许多成本与人力方面的损失。

歧视类型

户籍:近六成大学生遭遇户籍地域歧视。

本次调查显示,在有效调查问卷中,59.14%的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求职者的户籍、地域有明确要求,没有这方面要求的单位占40.86%。

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副教授刘小楠表示,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户籍制度本身就存在不合理性与不平等性。

个人一出生即被赋予的户籍状况与能否胜任某项工作没有直接的联系,因此用人单位对求职大学生的户籍地要求是典型的制度性歧视,缺少合理依据。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进一步解释,在现实中,国家级单位对于户籍地域的要求少一些,市属单位多一些,这可能与户口指标是否容易解决有关。

外貌:四成多单位要求身高长相。

在应聘过程中,45.96%的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求职者的身高长相有明确要求,说明以貌取人的现象在大学生求职过程中较为突出。

解读

蔡定剑说,身高、长相这些莫名其妙因素的不合理差别对待,都构成歧视。

蔡定剑表示,容貌等条件被差别对待也是需要有合理性理由的,如有公益性或为了经济利益。比如有老板要求找年轻的女孩做餐厅服务员,老板会说年轻服务员有利于提高上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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