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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清退1.2万名不符合政策低保对象
本报讯 去年以来,宝鸡市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依据政策规定清退了1.2万名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使城乡社会救助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受到群众好评。
宝鸡市把城乡居民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作为申请城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条件,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制定了详细的核对工作流程。同时,他们又对全市原有26.4万城乡低保对象的户籍、死亡、车辆、工商、税务等信息进行详细核对。对核查出的问题,由各县区逐人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保留低保对象,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全部予以取缔。据统计,宝鸡市去年由此共清退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城乡低保对象1.2万人,使惠民利民的城乡低保政策真正落实到了符合条件、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 (卓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