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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3年09月03日
工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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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之家”要切实管好“家里人的事”

工会作为直接联系职工群众的组织,被称为“职工之家”,职工自然都是家中之人。那么,“家”里人所遇到的事就是工会的事,工会要把职工的急事、难事及一切需要解决的事时刻挂在心头,帮助他们妥善处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当前,劳动关系纠纷时常发生,职工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作为工会组织就要站在协调劳动关系的最前列,肩负起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使命。工会干部应当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通过健全机制、强化手段、加强沟通、具体维护等多种有效形式,不断化解劳资矛盾,促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既有利于职工权益的保护,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在一些企业里,职工维权难也是比较现实的问题。首先,工会组织要通过组织职工深入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职工知晓享有的法定权利,从而提升职工的维权意识。另外,工会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为基本形式的两种民主监督管理制度,把事关企业发展、职工切身利益、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办法等内容列入每年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范畴,不断增强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职工在日常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一些难以预料的事情,工会要把职工群众的疾苦时刻挂在心头,满腔热情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从而稳定职工的情绪,振奋职工的精神。还要抓住元旦、春节及其他重点时段,对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并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活动,激发职工的活力和潜能,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自豪感和自信心,从而赢得职工的信赖和信任,增强工会组织作为“职工之家”的凝聚力。

(丛然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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