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的会标与会旗
张丰
如图五个相互套连的圆环,有时在报刊、宣传画、邮票、纪念品上可见到。它是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它的含义是,象征五大洲的团结,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相见。五环颜色自左至右为天蓝、黄、黑、绿、红,也可以是一种颜色。
白色、无边中央有五个相互套连的彩色圆环,天蓝、黄、黑、绿、红的图案被定为奥林匹克旗。它是根据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创始人,法国的顾拜旦于1913年建议而设计的。1914年在巴黎奥运会首次使用。1920年安特卫普奥运会时,比利时国家奥委会绣了一面同样的旗在当届奥运会升起,以后把它赠给了国际奥委会,成为国际奥委会正式会旗。
历届奥运会开幕式上都有会旗交接仪式。由主办上届奥运会的城市代表将旗交国际奥委会主席,再由主席递交举办当届奥运会的城市市长,保存在市府大厅内,四年后再送交下届奥运会主办城市。从1924年起,每届升在奥运会主体场的旗帜都是一面代用品。冬季奥运会会旗是1952年挪威奥斯陆市赠送的,交接、保存、使用办法与夏季奥运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