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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5年09月10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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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要学法守法

司法部长邹瑜在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执法,守法,严格以法办事,才能带动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

对干部应不应该学法,有的人持怀疑态度,认为除政法干部外,其它干部似无必要。果真没有学法的必要吗?否!

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是形势发展的需要。大家知道,我国已走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过去主要依靠政策办事,在今天则要从依靠政策办事过渡到不仅依靠政策,而且依靠健全的法制办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项法律的油续颁布,已经解决了无法可依的问题,现在就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了。也即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用法来管理政治、文化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真正做到依法治国。为此,谋事摄政的各级各类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就不能不学法,守法,从而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

干部学法、守法是人民群众的要求。由于过去法制不健全,有的干部习惯于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诸如有的只顾自己的权利,不顾他人的权利,非法侵犯别人的人身权利;有的利用手中的权力,极力为罪犯开脱罪责,甚至窝藏包庇;有的则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谋其私……针对这种情况,人民群众痛切地提出:“权大还是法大”?这说明人民群众时个别干部,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是十分愤恨的。如果我们的干部不学法、守法,不严格依法办事,那就是失职,便很难取信于民。

因此,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法,知法,守法,为人民群众树立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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