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的用人之道
巫其祥
近日,重读《诸葛亮集》有关用人问题的论述,颇有所得。诸葛亮的用人之道,现今还是可以借鉴的。
用人必先知人,要全面考察,重志行。诸葛亮认为,通古观今,“治国之道,在于举贤”,并列举历史事实说明用人对兴国安邦的重要。他说:“尧举逸人,汤招有莘,周公采贱,皆得其人,以致太平”。那么怎样才能用好人呢?知人就是很重要的前提。如何知人?诸葛亮提出“知人七观”:“一日,问之以是非而观其志;二曰,穷之以辞辨而观其变;三日,咨之以计谋而观其识;四日,告之以祸难而观其勇;五曰,醉之以酒而观其性;六日,临之以利而观其廉;七曰,期之以事而观其信。”诸葛亮通过观察一个人的志、变、识、勇、性、廉、信,然后加以综合分析,得出对一个人的全面认识。这“七观”中,诸葛亮把“志”放在首位,而且以能明辨是非作为标准。可见他用人首先是重政治思想表现的。“志当存高远”是他一贯的主张。
再者,用人贵在选贤任能,赏罚要分明。“忠益者莫大于进入”这是诸葛亮的一句名言。他提出:“亲贤臣,远小人”。诸葛亮在选贤任能的同时,对于那些不称职的人,特别对那些造谣惑众,弄虚作假,为了争名夺位,不择手段的人,如李平、廖立等,毫不留情地罢他们的官,打击了不正之风。诸葛亮认为:“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他不仅擢拔了大批优秀人才,而且处了不少渎职的官员。曾黜来敏,弹廖立,责刘琰,纪律可谓严明。由于赏罚分明,赏当其功,罚当其罪,不分亲疏,不避恩仇。所以,虽严办了一些人,但“刑政虽峻而无怨者”,“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
其次,用人须善采众下,不循常格。诸葛亮说:“为政之道,务于多闻,是以听察采纳众下之言,谋及庶士,则万物当其用,众音佐其耳”。如果不听取群众的意见,“则忠臣不敢进其谋,而邪臣专行其政”,便是国家的不幸了。诸葛亮还认为,用人不必分文武之异,限高卑之差,只要是贤才,就破格提拔,不论他原来的身分、地位如何,不要搞论资排辈。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诸葛亮在用人上很注意看人的实质,不是只看表面。要从对国事和人民的态度出发,而不能只看他对上级和领导是否殷勤。诸葛亮反对“情貌不一”,特别警惕“有温良而为诈者,有外恭而内欺者,有外勇而内怯者,有尽力而不忠者”。纵观古今,历代都是“忠谏奸阿”。诸葛亮对于吹牛拍马,阿谀迎奉,献媚取宠,嫉贤妒能者,是深恶痛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