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砍头”
刘 异
看罢题目,且不要心惊肉跳。这个“砍头”不是拿把鬼头大刀“咔嚓”将人的脑袋搬个家。“砍头”是……哎,怎样说呢?在我们的周围,不常常可以听到有人议论他人时说,某某是个“砍头”吗。经细心观察,可发现凡老实巴交,不会溜奸耍滑,只知兢兢业业工作者;不能对上级的意图心领神会,更不会察颜观色、见风使鸵者;不谙关系学之奥妙,撞破南墙仍不知回头者;拣了金子,畏恐炙手,忙四下张贴失物招领者;有权不会为自己谋些“实惠”者;等等、等等,便被有些人冠以“砍头”。综上可知,“砍头”乃是个代名词。于是,我忙把字典找来查询,但翻遍了也不见“砍头”一词。正在愁煞人之际,忽遇一颇通世故的中学好友对我说:“‘砍头’乃八十年代时髦之新词,字典何有?看来你也是个‘砍’”。听罢,方才恍然大悟,然仍苦于不知“砍头”该是何二字,不得已借“砍头”一用,祈读者见谅!
于是,又想替“砍头”们辩护几句。
对工作兢兢业业,那是职业道德之规范。不靠拉关系以求生存,正是一个人人品之高尚。拾金不昧,乃千古之良风,真正的聪明人,谁愿背上“历史”败家子的黑锅。戏里有个唐知县,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署”,而今以权谋私,岂不在古人面前羞愧?在开放、搞活的八十年代,窃以为能获“砍头”称号,值可证明一个人的磊落光明,有超越市俗的诤净傲骨,虽不见得流芳百世也,但已留清白在人间,应感安慰了。
至于那些称人为“砍头”的人,也许真的会红极一时,有的腰缠万贯,但终难免因懒奸成性在竟争中打了饭碗,或至少遭人唾弃,亦有丢了乌纱帽身陷囹圄甚至真被砍了头的,岂不可悲可叹!
劝那些耻笑别人为“砍头”的人,不如返转身来,也跻身“砍头”行列为妙。一来能直起腰说话,二来他日到了九泉之下,不至于见了列祖列宗而无言以对,岂不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