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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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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也应“斩马谡”

樊总辉

《三国演义》第九十五回写蜀魏交战中,蜀军痛失街亭,守将马谡因此也丢了吃饭的家伙。

马谡这位历史人物虽说已死去1700余载,但大概由于遗传因子的缘故,在我们企业中,常可遇到马谡式的人物。如搞企业承包,有些并不具备承包条件的“马谡”,为名利所诱惑,不自量力地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画押立军令状,但到头来一算帐,七折八损地亏了个大窟窿。老马谡当年虽失街亭不丢风度,自甘认罪服斩,小马谡们可就差远了。他们中的“勇者”脖子一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活脱脱一付杨志卖刀中的没毛大虫牛二像。“智者”则乖巧多了,他们会找出几条甚至几十条“理由”为自己开脱,似乎换了别人承包会亏得更多。这种承包中的亏损,究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也不排除有人借承包之机为自己大捞一把。反正他们心里明白,孔明身骨已朽,无人会来斩自己头的。国有企业职工汗甩八瓣积攒起来的资产不少就这样被“小马谡”们打了水漂。

笔者以为,对那些大中型企业在承包中失了“街亭”的承包人,主管部门或领导应像当年孔明那样,来个“军中无戏言”,按合同规定,该罚一万的就不能罚9900。若心慈手软,不追究马谡失地之过,那攻城夺关,屡建战功的五虎上将也难免会偷起懒来,另有那牛谡苟谡之类,若纷纷仿效起马谡来,那么就是有金山银海,江山万里,也不够这伙人“失”几回的,企业又谈何搞活之路呢?

(作者系陕建六公司宣传部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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