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加大反腐力度查办大案要案
咸阳市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本报讯 咸阳市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和公检法机关共立查大要案55件,涉及地厅级领导干部1人,县处级领导干部4人,科级干部24人,一般干部31人。其中,已逮捕24人,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的16人。
为了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市委专门成立了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提出:市上着重抓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发生的大要案,县上着重抓科级以上干部中的大要案。坚持“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领导抓案、重要案件向上级备案”的办案负责制度,重点抓好“报告、评议、公开、责任”4项廉政制度的落实。市上今年确立的6件大要案由市上领导包案负责,另由53名市县两级领导干部包查63件其他案件。今年7至9月份,市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76件(起),其中控告信件30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
记者从10月28日咸阳市查办大要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近期立查的大要案比较突出的有两件:一是咸阳市经协委副主任王群进(副县级),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却追求资产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今年3月至4月先后两次在卡拉OK歌舞厅与一女服务员嫖宿,并分4次付给其700元现金,已被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分和4000元罚款处理。因还犯有经济罪,王群进目前已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等处理,其经济问题正在进一步审理侦察之中;二是陕西省内燃机配件一厂厂长马宏业,1990年10月在与兴平县富民淀粉厂协商搞联营时,向该厂索贿30000元。去年,马宏业还挪用公款30000元,用于给儿子办实体,至今未还。另外,马宏业以权谋私,向当事人索要钱物累计12000元。
(本报记者溪海阿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