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谈谈国有企业产权关系
李竹娥
社会主义公有制主要体现在国有企业上。国有企业搞得如何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是否优越的大问题。如何搞好国有企业,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新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首先提出的是政企分开。但认识尚不深刻,概念也还是笼统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认识上前进了一步,指出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并将政企分开的原则深人,具体到“两权分离”,即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又大大地前进一步,在十四大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关键所在”的基础上,提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企业制度”。这就是说,国有企业要界定产权、理顺产权关系,明确国家作为投资者的所有权和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的权责关系,才能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两权分离,企业的经营机制才能最终转换,新的社会主义企业制度才能建立起来。
那么什么叫产权?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应该是怎样的?产权理论刚刚在我国开始讨论,有几种看法和表述法。有的说产权就是所有权,是生产资料归属的法律用语;有的说产权是企业财产在市场交易中的支配权和转让权,是经营性的概念;有的说产权是财产所有权及各种派生权能的总和,并体现为一种规划或规范,调剂人们的行为;有的说产权是资产所有权及其派生权能在市场交易中的法律表现,是商品经济或市场交易中的范畴。从《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看,产权应是出资者的所有权和经营者的法人财产权这样两种不同的权能,是市场经济下现代企业制度的范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还说:“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因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或股份公司制,能够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所谓界定产权,理顺产权关系,就是明确国有企业中国家投资部分即国有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说国家拥有的只是国家投资部分的所有权,在股份制企业中,国家只是股东之一。企业拥有的是包括国家投资在内的所有投资者投资所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在股份企业中,企业经营者(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全部企业财产拥有经营、支配、处置等权力。唯有这样,才真正能够实现政企分离开,国家解除对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企业也摆脱了对行政机关的依赖;唯有这样,才真正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企业才能根据市场进行决策和经营,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
从政企分开到两权分离,再到界定产权,分清出资者的所有权与经营者的法人财产权,一方面反映我们对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经济理解和认识的不断探索和不断深化;另一方面也是我们转变计划经济传统观念,敢于突破阵规,大胆借鉴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经验这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结果。我们循此路线不断探索和试验,界定产权、理顺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的活力一定会充分发挥出来,中国经济一定会很快又上一个新台阶。诺贝尔经济学奖金获得者、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保罗·萨谬尔森所预言的中国在2020年可能成为世界第二或第三经济强国,将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