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对不明码标价者如何处罚?
成顾问:
最近,国家计委发布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不执行明码标价的商品经营者和收费单位如何处罚,有哪些规定呢?请予以解答。 汉中 李丽
李丽同志:
最近,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是为了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促进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凡在我国境内收购、销售商品或收费用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执行这个规定。
对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的商品经营者和收费单位,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确属初犯,情节轻微,且经检查后主动改正的可以从轻处罚。对屡查屡犯、抗拒检查、态度恶劣的,或在标价内容上有欺诈行为的,应从重处罚。对不按明码标价结算的,超出标价金额以上的收入为非法所得,应退还消费者,不能退还消费者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予以没收。
对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可分别处以50元至500元的罚款。 成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