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
陈清泰
现代企业制度按财产构成有多种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能够较好地体现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
在现代公司制度中,根据权力机构、经营机构、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依据法律制订企业章程,形成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权责明确,各司其职,有效行使决策、监督和执行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以及其他出资者选派代表参加股东会。股东会年会主要内容:①讨论和批准公司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②修改公司章程;③决定公司的合并或解散;④讨论董事会关于增减公司资本的建议;⑤选举公司董事;⑥讨论和批准董事会提出的股利分配方案。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长一般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会主要职责是:①制定公司经营目标、重大方针和管理原则;②选举、委任和监督经理人员并决定他们的报酬和奖励;③提出盈利分配方案供股东大会审议。
经理统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①执行董事会决议;②主持公司日常业务活动;③经董事会授权,对外签订合同或处理业务;④任免下层经理人员;⑤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提交年度报告。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依法和依照公司章程对董事会和经理行使职权的活动进行监督,审核公司的财务和资产状况。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在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之间形成了责权分明的管理体系。
股东作为所有者掌握着最终的控制权,可以决定董事人选。但一旦授权董事会负责后,股东即无权干预董事会决策。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全权负责公司经营,拥有支配法人财产和任免高层经理的权力,对股东会负责。
经理作为公司的代理人统管企业日常经营事务,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有权决策,其他人不能随意干涉,其经营绩效要受董事会的监督和评判。
这套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到科学、明确地划分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三者制衡关系,保证公司制度的有效运行。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依然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实行职工民主管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之一。在公司中依法组织工会,工会有权代表职工向董事会、监事会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国有公司中职工民主选举的代表可以进入董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时依法应有职工代表出任监事。
从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看,在各类公司中,有限责任公司被广泛采用。它具有如下主要特征:(1)股东数量较少,组建手续简便,可以设立国家独资公司;(2)不发行股票,权益证明不能流通,股权转让受到限制;(3)具有科学的组织管理结构,也不存在股票上市问题。当前,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适宜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改组。少数具备条件的,可进行股份有限公司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