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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5年02月14日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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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你参谋购房知识ABC

文/吴洪春

随着消费者购买力的增强,购买商品房已经不再是虚幻的梦。然而,来自商品房市场的消息说,商品房买卖纠纷正在逐渐增多。对此,房地产管理局的官员告诫市民:在购房前,必须先了解房屋之外的几件事:

一、注意房地产公司的信誉:购房者须事先查询房地产公司的业绩和过去所兴建房屋的质量,是否有官司纠纷,另外如房地产公司的财务状况、企业形象,都可作为能否按期交屋、保障房屋质量的依据,加强购房的安全性。

二、要明确所购房的确是商品房。因为在房产市场上所售的并不全是商品房,有些房地产公司将单位的联建房和自管房也混在商品房中出售,市民买了这类房子后去办产权证时才发觉,必须加付购房款的20%作为房产交易调节基金。因此,市民在购房时一定要认准有商品房预售证的房产公司。

三、要认清房源的确切区域地段及周围环境。不少售房广告在房源地段上往往含糊其辞。房屋所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住房将来增值潜力和生活的便利程度。因此,消费者在购房时最好选择那些开发程度高、繁华、在高速公路沿线、房外绿化好、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

四、要明确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最关键的项目有:标的、交付时间、付款方式、质量标准和违约责任。每个项目所包含的内容务必详细,如交房日期、付款规定、房屋装修标准、质量情况、水电等有关线路是否接通,必须强调指出,目前不少购房合同中对购房者的权利提得不多,对房产公司的违约责任很含糊,购房者务必注意。为了减少购房合同中的漏洞,购房者应仔细考虑周全,如双方自愿,可去公证处公证。

五、房价主要是依据住房的面积、楼层、朝向来计算的。房内附属设施(室内装饰、电话线路、空调动力线、电视接收专线、天然气管道等)的档次,都直接影响到房价。

总之,市民在购房前要全面了解房地产政策和交易知识,防止上当受骗。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可通过房地产管理局、法院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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