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商业银行法》等有关金融法规的陆续出台——
商业银行:将给私企露笑容
张教述
我国的《商业银行法》已于7月1日开始实施。它为专业银行顺利过渡为商业银行奠定了基础。那么,以经营效益为中心的商业银行,如何适应私营企业发展的贷款需要,将成为经济流通领域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众所周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各专业银行向私营企业贷款的大门基本是关闭的:专业银行的责任,是以经济杠杆的作用去保证国营和集体企业的资金周转需要,信贷投入受着政府决策的导向。其次,由于综合国力的因素,专业银行只能把有限资金,一部分投向关系到国计民生及经济建设的国家大中型项目,一部分信贷规模用于政策性贷款。由于受到旧体制诸种因素的影响,而对在特殊环境下,受着约束发展的个体、私营企业根本无“暇”顾及。然而,在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迅速转轨的今天,情况就有所改变了。《商业银行法》确定了商业银行应以经营效益为中心,实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这样,追求最大的经济收益,则是其首要的经营目标。那么,只要在《商业银行法》的范畴之内,银行把资金投向私营企业,将不再是一个“禁区”。
在西安市、截止7月底,已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3336户,自筹资金和固定资产高达72016万元,个体工商户也有82802户,为数不少的个体工商户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业务量递增,他们加大投资力度,纷纷转向私营企业经营。私营企业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成员,大部分私营企业能够在市场经济中站稳脚跟,这说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政策,为私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条件,也说明他们在竞争意识、经营决策意识、管理能力以及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实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相当的适应能力。有些实力较强的私营企业,甚至把产品推出国门,打入国际市场,通过“内引外联”,成立中外合资,或者三资企业,这些企业无论在效益、生产规范、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日益显现出自己的独特优势。
根据西安市工商银行北大街办事处今年上半年对68户贷款企业的亏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结果是国有、集体企业占了48%,而据有关资料表明,私营企业只占了10%。实际上,在过去乃至现阶段所有的私营企业发展受到限制,都面临的一个问题是贷款无门。
由于私营企业日益发展壮大,它成为经济领域的重要“增长点”,已引起一些新组建的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注意,这些机构也开始努力探索相应扶植方式。目前,虽说没有来自宏观方面的贷款方案出台,但某些银行推出的新业务已经为私营企业贷款提供了方便,如今年6月开始,由西安市工行北大街办事处推出的个人小额抵押贷款,有的行处还试行了包括“房产、有价证券、固定资产抵押”的抵押贷款,实行后受到社会的欢迎,随着改革的深入,随着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一些经营效益好、有拳头产品的私营企业必将成为各家银行“角逐”的目标。届时,向私营企业贷款的禁区将不复存在。商业银行,会平等地将笑容展现给自己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