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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6年05月07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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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税收优惠五年内取消

国家税务局副局长项怀诚在由“香港明天更好基金会”举办的“中国税务研讨会”上表述:“国家对特区所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在2000年之内全部取消,而对外商所实行的头二年免税及后三年减半税的‘二免三减’税收政策,短时间内不会取消。”他说,目前国家对特区所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尚有多项。逐步取消特区的优惠税收政策,为实行“国民待遇”及创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有利于中国实行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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