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劳动争议进入高发期
去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劳动争议21万多起,全国已经设立的仲裁和调解机构达3000多个。
在急速上升的劳动争议中,出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1.集体劳动争议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怠工和罢工事件也逐步增多。北京这类争议1995年比1994年增长了74.6%。2.非国有企业的劳动争议已经占据多数,自1994年开始已经超过国企。
3.劳动报酬和劳动福利争议大幅度上升。以前的劳动争议主要是履行劳动合同和开除除名辞退,范围比较窄。1993年以后,个人利益和经济利益纠纷增多,1995年,工资和福利保险的劳动争议比1994年增长了很多。
4.职工胜诉的比例越来越高。1992年以前,职工和企业胜诉大体相当;近两年职工胜诉高于企业胜诉比例,1995年职工胜诉达到51.8%,用人单位胜诉仅为19.7%,双方部分胜诉为28.5%。
劳动部近日出台了新的就业政策,要点有:国家将不再包揽公民的基本就业,劳动者要靠自己的努力找饭碗;就业渠道敞开。在这样的形势下,劳动争议将急剧上升,《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就显得非常重要。 摘自《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