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重典”贵在重用
吴卫民
最近,党中央相继制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条款之清,内容之细,措施之硬,目标之明,可操作性之强,是前所未有的。真可以说,它是新的历史时期严肃党纪、规范行为、惩治腐败、激浊扬清的“重典”。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提供了制度保证和法律依据,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为之感到欣喜和宽慰。
廉政,作为无产阶级政权的本质体现,其建设程度的好坏,是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大事情。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胜利前夕就谆谆告诫全党要警惕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建国以后,乃至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我们党从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出发,采取积极措施惩治蜕化变质的腐败分子,这都反映了我们的国家机关是无产阶级的政权,反映了我们的党坚决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决心和愿望。
然而,尽管党中央三令五申讲廉政,积极认真反腐败,可仍有那么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以为然,顶风而上。尤其是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他们放松思想改造,精神状态变差,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奢侈浪费,直接损害了国家和群众利益,干扰、阻碍和破坏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运行,影响了党和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削弱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吸引力和感召力。然而,尽管影响恶劣,损失严重,可每当查处打击时,却往往使高举起的法律巨棒,在地方保护主义、人情、关系和权力的影响下,变得软弱无力,也使这些本该免职、判刑亦或送入法律“铡刀”下的腐败分子得以幸免。可是,为腐败分子开脱者可否懂得“打蛇不死反受其害”的道理?那些腐败分子得以“幸免”之后,以报复的心态变本加厉,肆无忌惮地大捞特捞。王宝森不正是在陈希同的庇护下,大肆贪污、侵吞国家利益的吗?正因为如此,使这种不廉洁的现象在党内、在国家机关又成了一种腐蚀剂,造成一些党员、干部意志衰退,理想信念泯灭,追逐金钱私利,沉缅于挥霍享乐,成了社会的公害、国家的蛀虫。因而,必须用铁腕予以查办,用“重典”予以惩处。
中央颁布的《条例》和《准则》作为市场经济形势下较为细致、严肃的反腐倡廉的“重典”已经出台,我们就必须维护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组织、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对于那些胆大妄为、腐化堕落、以身试法者,不管是谁,都要依据《条例》和《准则》严肃查处,做到执法办案者素质高、业务精,铁面无私,依法行事。说情、施压者,舆论媒体不但要对其曝强光、亮嘴脸,而且各级执法机关要给予重处严惩。倘若仅仅把“重典”作为吓唬老鼠的“纸猫”,执行中顾面子、看关系、保乌纱,在法律面前打折扣,如此,于私败坏形象,有损人格,于公“姑息养奸”,贻害无穷,从而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动摇社会主义的根基。因此,“重典”重用,铁腕扫腐,是净化党风、纯洁队伍、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地位、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