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部分企业为何不实行工时制
今年5月1日是国务院规定实行“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新工时制的最后期限,但时至今日,仍有一些企业未能实行。笔者最近先后调查了36家包括国营、集体、合资、私营在内的企业,发现只有14家实行了新工时制,另22家都不同程度地有所违反,合资、私营企业尤为严重。有的仍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有的甚至还在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有的表面看实行了五天工作制,但职工每天的工作时间却超过八小时,五天加起来就超过规定的每周工作四十小时了。令人奇怪的是职工对此虽然很有意见,但又很少有人向领导提出,多数默默承受。
为什么这些企业置新工时制于不顾,侵害了职工权益,而职工又能默默承受呢?据了解,这跟这些企业的领导采取的办法巧妙而隐蔽有一定关系。
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企业为了让职工心甘情愿地超时工作,打出一种理论:企业是大家的企业,抓产量、抢市场是为了大家,如果抢不过人家败下阵来,职工就要下岗没有饭吃。显然,他们把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当成对职工的施舍。而职工由于害怕下岗丢饭碗,只得听其摆布。
金钱刺激是一些企业诱导职工超时工作的另一件法宝。他们在“多劳多得”的口号下,给超时工作的职工发“超时奖”、“加班费”、“夜餐费”,甚至投以高额。在利益驱动下,职工往往超时工作而无怨言。
为了让职工心甘情愿加班而自已又不冒违反新工时制的风险,一些企业领导采取了工时照减少,任务照下达的办法。以表面看,企业是实行新工时制的,但由于下达的生产任务往往不是五天四十小时所能完成的,完不成就要受处罚,职工只好自己给自己延长工时,以保证完成生产任务。这样,企业领导就可以推干净身子了。
据了解,观念误导也是一些企业“鼓励”、“动员”职工超时工作的良方妙法。他们在企业里大力宣扬早上班、迟下班、周末假日不休息、“以厂为家”的人和事,让职工学习,对职工在观念上进行潜移默化。
有些企业延长职工工时还有一种较为隐蔽的方法,即利用工余时间和周末假日组织职工学政治、学业务、搞技术竞赛、操作比赛,把超时工作隐蔽在生产区之外,给人产生不是超时工作的错觉,因些,不少职工对此并无知觉,更无怨言。
笔者认为一些企业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有四:一是企业领导人法制观念不强,对国家《劳动法》和新工时制置若罔闻。二是职工在企业的主体地位没有确立,企业领导缺乏对职工的深厚感情,无视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企业领导人目光短浅,只考虑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他们不懂得以“金钱”、“实惠”调动起来的积极性和得到的承受难以持久,也不懂得职工疲劳过度,容易导致事故率、废品率上升,更不懂得疲劳过度妨害职工身心健康会破坏生产力,削弱企业后劲,而保证职工有必要的休闲、娱乐和学习时间,对提高职工综合素质,为企业积蓄后劲大有好处,四是职工本身的主体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更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要让这些企业不折不扣地实行新工时制,除了端正这些企业领导者的思想认识和提高职工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之外,各级党政领导和执法机关加强督促检查也是一个重要方面。要以《劳动法》为武器,站在保护职工利益的高度,严肃查处损害职工权益的人和事,该处罚的要处罚,不能让这些企业的领导有恃无恐,这样,新工时制在这些企业就可能畅通无阻了。
(路轲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