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谢觉哉与中央苏区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
1933年11月,毛泽东派谢老到瑞金县检查工作。经过几天了解,谢老听到一些群众反映瑞金县某些干部利用职权侵占群众利益,贪污浪费现象严重。谢老决定蹲下来认真地查一查。
几天的清查情况越来越使谢老惊怒难忍。瑞金财政部会计科长唐仁达,单只蚕蚀各军政机关交来的节省款、群众退回的公债谷票款、变卖公共物件款及隐瞒地主罚款等34项,合计大洋达2000余元,还有未行累计的贪污浪费数目。这简直是一本罪恶账。苏维埃政府中竟然用群众的血汗养肥了这样一个“贪官污吏”,谢老的肺都要气炸了。
一天晚上,谢老将县苏维埃主席杨世珠和财政部长蓝文勋留下来。灯光下,谢老的脸绷得紧紧的,慈善的眼睛突然冒出一股火焰,谢老的神情使杨、蓝二人战栗了,他们呆呆地坐着,等待着一场暴风雨的来临。
“你……你们还算是一个共产党员吗?你们还配做一个苏维埃干部吗?面对残酷的战争,大家都在想方设法节省一个铜板、一口饭去支援前线,你们这里大行挥霍浪费、贪污营私。会计科长唐仁达所作的帐目里是真是假,你们都检查过了吗?他所贪污的款数目之大,你们知道吗?同志,这是犯罪啊!”谢老越说越激动,责令他们向组织作出深刻的反省,并要求他们立即将唐仁达隔离起来审查。
谢老将情况向毛泽东作了汇报,毛泽东听了也十分气愤。唐仁达被送到中央政府最高法庭接受审判。蓝文勋也被撤职查办,杨世珠受到警告处分。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谢老为中央执行委员会议订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训令指出:
“为了严格惩治贪污及浪费行为,特规定惩罚办法如下:
1.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地位贪污公款以图私利者,依下列各项办理之:
(甲)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
(乙)贪污公款在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监禁。
4.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而浪费公款,致使国家受到损失者,依其浪费程度处以警告、撤销职务、以至一个月以上三年以下的监禁……”
这个训令一经公布实施,一些贪污犯罪分子被群众检举出来了,苏区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风气形成了,军民团结,崇俭戒奢,艰苦奋斗,支前抗敌的情绪高涨,谢老的脸上又露出了笑容。
(樊振忠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