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汉阴县居民因私办有线电视,违反有关规定而被该县广播电视局依法处理。汉阴县蒲溪镇居民王某,未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于1996年5月在该镇筹建、开办有线电视。县广播电视局曾多次派员前往宣传政策,并责令停建。王某仍不停建,其作法已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经县广播电视局与该镇党委、政府商榷,该县广播电视局派出专门技术人员,对王某的现有器材进行了评估,累计作价2.14余万元,移交给该镇广播电视站使用。
(李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