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资本外逃的黑洞
文/石韬
两年前,一家权威报纸披露,1995年全国公款吃喝1000亿元。一时舆论哗然。然而,一些与公款吃喝一样吞噬民脂民膏的黑洞,尚没有为国人所关注。
《中国经济时报》载文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资本外逃在650亿至850亿美元左右,近年资本外逃保持每年近100亿美元的规模。”
100亿美元!这是个什么概念。以现在的汇率计算,相当于870亿元人民币。12亿中国人,每年每人白白付出72.5元。这么多资金飘洋过海,落入了外国人和中国少数私人的腰包!
从经济角度去分析资本外逃的恶果,一是加剧了资金短缺的矛盾;二是加剧了国际收支的困难,影响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三是不利于加强民族经济的地位。如果从政治角度去分析,这是不是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腐败现象?国有资金外逃如此猖獗,社会主义大厦的墙脚如此被大肆挖掘,后果能不令人堪忧?
国有资金是通过什么渠道,是什么原因外逃的呢?其原因有三:一是中国对境外企业管理缺乏经验,为资本外逃开了方便之门。由于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开低价和高价发票、向国外合伙人付“佣金”、资金倒换、现金转移等等这些五花八门的“飞过海”手段屡屡得手。二是一些投机分子存心利用金融迷宫,以便化公为私。这里有一句行话,叫做“洗钱”。国家的钱“洗”来“洗”去,就转移到个人帐下了。正如某书所言“尤其现在的银行已经高度国际化、复合化。货币以电子的形式,在各大洲之间往来。一笔钱进了这样的‘迷宫’之中,就像脏衣服进了洗衣机一样,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是‘干干净净’的了。”这里的“干干净净”,实际上就是一笔国家的钱,经过反复“洗”过之后已纯属于个人的了。到了这步田地,就是国家派人去打官司都难以打得赢。三是国内的腐败现象滋长了资本外逃。能导致国家资本外逃,最终落入个人腰包的,一般都是有能耐、有靠山、有来头的,绝非等闲之辈,所以,这里的若干黑幕就难以打开。首钢“衙内”周北方被收捕之后,按贪污受贿、侵吞国家财产的数额,应依法判处死刑,但周北方供出了30多个亿的资金外逃线索,因以立功表现换来个死刑缓期执行。设想,如果周北方不被捕,这30多亿元的外逃款结局又该如何呢?
资本外逃是一个黑洞,不堵塞这个黑洞,社会主义的大厦总有一天要被蛀虫蛀空。如果到了王熙凤说的“外面的架子还撑着,内里却尽空了”这步田地,就将造成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对资本外逃,全社会都应引起关注!国家有关部门和企业更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使资本运行步入科学管理的轨道,堵塞这一黑洞。特别是处理资本外逃案件决不能单纯看成是经济案件,要把它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严厉打击,绝不能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