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毛纺工业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魏俊清,于1995年至1997年9月间,利用掌管党费之便,随意侵吞,为自己购买彩色电视机、交纳购房款,以及打麻将与个人吃喝挥霍等,共贪污党费2.98万元。该魏已被开除党籍,判刑三年。
(据《陕西日报》2月27日)
拜金主义发展到此等地步:堂而皇之的组织部长敢拿党费充私用!他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是其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