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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5月06日
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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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应增强报警意识

在生活中,有时你也许会抱怨:“现在的人,也真是……”可你是否想过,“好人受气,恶人得志”之所以存在,其实与你相关。的确,你向往安宁,一生只求安居乐业。然而,正因为你的这种与世无争,才纵容了邪恶公然行世。

一日,遇见暴徒行凶的你,意欲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但转而又认为“反正没欺负到自己头上,何必自找麻烦,少管闲事得安乐”,因而站得远远的。

一次,你分明见人行窃,恨不得立刻把这可恶的窃贼送进局子。但当公安部门取证时,你却说“什么也没有看见”。其实你是在想:要是说出真相,说不定这窃贼就会报复自己。可你没有想到,制止犯罪,将犯罪分子扭送公安机关,是公民应尽的责任。你们的逻辑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最后自然会有“报应”,而自己则奉行明哲保身,“退一步海阔天空”。然而,你们竟未想到,对犯罪行为的软弱退让,无异于养痛遗患。

高尔基曾经借助他笔下人物的口说过:“决不能宽恕任何有害的东西,即使它并没有损害到我。地球上——不只我一个人!今天,我容忍了别人的欺侮,它也许对我无关痛痒,我尽可一笑了之——可是,到了明天,欺负我的人,在我身上试过了自己的力量,就会去把另一个人的皮剥下来。”可见,抵制犯罪和及时报警至关重要。

即使被害者怯懦而不报警,目击者、知情者也不该对恶行视而不见;挺身而出面对面的斗歹徒缺乏勇气,在秘密状态下报警或举报并不十分困难,只要全社会都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的斗争,视犯罪行为为过街老鼠,犯罪分子即使不能很快销声匿迹,也会逐步减少,唯有如此,社会才能安定,人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 (马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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