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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5月15日
生活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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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义务作交易

文/粒砂

打水付0.5元;叠被子付1元;扫地付3元……

乍一看这些,还以为是旅馆经理给服务员定的报价呢,然而这却是一位家长给孩子定的报酬。

在商品经济社会里,家长有责任给孩子灌输一些商品意识,但不能以出卖“伦理道德”为手段,不能拿义务作交易。利用假期“打工”可以让孩子挣点儿钱,有益于培养孩子的自立和商品意识。尽管在市场经济中,劳动是一种商品,但并不是所有劳动都是商品,如社会公益劳动、为自家干的家务劳动就不是以商品形式存在的,而是一种伦理道德行为。在家庭中,学生的家务劳动是其应尽的义务。如果家长对孩子干家务也非要付钱的话,这是对家庭关系的扭曲。还有些家长因为孩子学习好而给奖钱,此举无异于贿赂,更是不足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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