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8年06月12日
生活广场
02

警惕“患者”与“医院”联手骗赔

文/孙晓

陕西省某县一农民的妻子婚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医院体检报告单上特别注明:婚后绝对不能生育。该农民明知妻子若怀孕生产必然凶多吉少,而他却心生邪念,欲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先到保险公司为妻子投保了总额为5万元的人身保险,又托熟人在医院重新炮制了一纸所谓婚前检查“健康正常”的证明书,尔后花言巧语诱使妻子怀孕待子。今年4月,其妻冒险生产,终因不敌心脏病的大发作而气绝身亡,婴儿亦死于腹中。这位农民手持有关证件及保险单索赔。核赔人员于死者出生地调查中发现问题,该女先天性心脏病乡人皆知,而其丈夫却胆大包天、弄虚造假,企图骗赔。

一位14岁的在校初中学生,因患脑膜炎住院,历时20余天,共花去3000多元的医疗费。家长面对数千元的开支,心里打起了“小九九”,于是挖空心思,想方设法通过医院关系给儿子出据了有“骑车不慎摔倒而致多处外伤及腿部骨折”的“初次入院诊断证明”及所谓“外科部住院”的各种收据和票证字样。因学生学校投保,就将3000多元的医疗费以意外伤害之由要求理赔。结果核赔人员从该生体外无任何致伤痕迹中发现疑点,调查真相大白。

屡屡发生此类骗赔现象,固然与投保人企图骗赔有关,但于医疗机构的有求必应,联手操作关连则更大。二者之间实属狼狈为奸。难怪有的理赔调查员到医院查阅被保险者病历档案时常吃闭门羹,或常常查无实据,只得赔付。

要从根本上杜绝骗赔案的发生,关键还在于加强法制和改革现行医疗体制。对于那些敢于骗赔的“患者”及敢于“联手”作祟的医院或医务人员,要坚决依据《保险法》严肃查处。方可逐渐杜绝此类违法事件的发生。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