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给猪肉注水,充其量把八两肉当一斤卖:官员给报表里注水,其后果可想而知。
“注水肉”与“掺水报表”
文/李永斌
笔者看到过这样一幅漫画,画中是一个小贩和一个官员,小贩用针管给猪肉里注水,沾沾自喜地说:“我注一次水能多卖几十元!”官员拧开自来水给统计报表里掺水,并一副对小贩不屑一顾的神态,说:“我掺一次水岂止几十元!”漫画的标题是“小巫见大巫”。
这个漫画耐人寻味,同样是增加水份,进行比较就会发现二者的区别。首先,从效益上来看,小贩给猪肉注点水,充其量把八两肉当一斤卖,一次也就多赚几十元,官员给报表里掺水,可以将产值二亿变成三亿,利润一千万元变成二千万,增长百分之十变成百分之五十,凭借如此显赫的“政绩”,官员自然会青云直上,连升三级,封妻荫子,光宗耀祖,其经济效益十分明显。其次,从危害上来看,小贩给猪肉注水,大不了就是让消费者多花了点冤枉钱,如果把猪肉里水的重量除去,也就属于缺斤短两的性质,尚不会危害人体健康,加之规模小,影响面要小得多。而官员们给统计报表里“掺水”,则会使上级决策部门掌握不到真实情况,从而导致决策失误,给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使人民群众深受其苦。再次,从整治难度上看,小商小贩是纯粹的经营者,打击“注水猪肉”只须有关部门统一行动,派出一班人马,据其情节予以处理。而整治“掺水报表”却绝非易事,因为官员本身就是掌权者、执法者,加之某些上级领导也好大喜功,这使“掺水报表”多了层层保护。
但话又说回来,“掺水报表”因其危害大、影响大,即使整治难度再大也不能手软。《统计法》中明确规定统计数据必须真实,而那些给统计报表中“掺水”的官员也必将受到惩罚,那位将牛皮吹上天的原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不就是一个例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