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再就业签约谨防上当
近年来,许多下岗职工急于找到工作,在签订再就业合同时委曲求全,没有按照劳动法规的要求签约,任人摆布,结果吃亏上当。其表现形式有:
君子协议:凭熟人介绍只在口头上就劳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旦产生纠纷,再就业者因无书面依据,有理说不清。
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有的再就业者在签订协议时,只就劳动内容、报酬等事项作个约定,至于其他问题,则不去考虑,在发生纠纷时,有理也难以打赢官司。
“生死合同”在一些生产经营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用工者为了逃避责任,常常在用工协议中加上“伤亡自理”一条。虽然这一明显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在法律上没有效力,但是,在问题出现以前,用工者因为有了这一约定,往往会不注意抓好安全管理,极有可能引起劳动者死亡。
一边倒合同在合同中违反权利义务一致性原则,只约定劳动者有哪些义务,要承担什么责任。而关于劳动者的权利,除了报酬之外,几乎一无所有。
两层皮合同有的用工者慑于劳动主管部门的监督,为逃避查处,与劳动者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是规范合同,只掌握在用工者手中,主要是用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另外,再和劳动者签一份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但这份合同属于不平等合同。
担保合同有的用工者在合同中规定,再就业者须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抵押一定物品,违反约定,保证金没收,抵押物品不退。
(摘自《中国石油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