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8年09月25日
生活广场
02

夫妻之间莫“改造”

□文/杨建华

在实际生活中,不和睦的家庭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夫妻的一方总要设法“改造”对方,使之完全合于自己的心意。据调查,婚前怀有婚后改造对方打算的占百分之三十以上。

家庭心理学家注意到,带着改造对方打算结婚的人,大都是以自我为中心。他总是让对方顺从自己的意愿,给对方造成沉重的心理压力,破坏了和睦家庭中应有的轻松、愉快的气氛,势必给婚姻带来矛盾潜伏危机。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无论是在经济还是在心理感情方面,都应如此。如果丈夫(或妻子)总想改造对方适应自己,而不想调适自己去适应对方,实质是要凌驾于对方之上。显然,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实现夫妻真正的平等,而不平等的夫妻是很难有幸福可言的。

相爱的夫妻应该是心理上互相接纳,在生活习性上能彼此体贴宽谅的。即使双方性格迥异生活情趣不同,只要相爱,彼此就会有极大的相容性,除非一对夫妻的婚姻基础中情感的份量不足。不要急于改造对方,即使对方有这样或那样的弱点和毛病。一些无法协调的问题只能在长久的日常生活中,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彼此间坦诚的交流,共同寻找解决的途径。这样,克服某些缺点的目的就不是让对方更适应自己,而是适应共同的婚姻生活,彼此愈加和谐,家庭生活更加和睦幸福,才会使相爱的人自觉自愿地改变自己的某些方面而不痛苦于个性的丧失。

宽容对方是家庭幸福、夫妻和美的首要问题。与其事事想改造对方,莫若首先改变自己的想法,反省自己的行为,多问问自己为了适应对方做出过哪些牺牲和让步。因此,相爱的夫妻首先应想到的是:“我什么地方需要改变?”而对爱人千万不要说“你总是老样子,我真受不了”的话。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