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8年12月23日
经济与法
03

自制枪械伤害他人暴力拒捕罪加一等

五旬老翁自制枪械伤害他人,在民警依法传唤时竟然开枪拒捕,犯罪嫌疑人屈新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后才后悔莫及。

12月6日15时许,商州市孝义镇姜庙村六组村民姜扣劳向警方报称:本村54岁的村民屈新智因琐事与他发生口角,屈竟持自制猎枪向他射击,散弹将他胳膊击伤,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当日晚,商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第二中队和夜村派出所民警奉命前往姜庙村依法传唤屈新智。赶赴屈家,将其住宅围住后,民警们亮明身份,要屈到刑警中队接受处理时,屈新智拒不开门,双方对峙数十分钟。屈见难以脱身,一错再错,故态复萌,持枪威胁民警撤离现场未逞后,竟不顾民警鸣枪警告,丧心病狂地将猎枪枪管从门槛下伸出,对准刑警段伟的小腿部开枪射击。幸亏段训练有素,迅速躲闪,才没有发生人员伤亡。见此情景,民警们采取果断措施,将其当场制服抓获归案后,又从其家中缴获大量枪械半成品和弹药,该屈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次日,商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弹药罪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罪将屈新智依法刑事拘留。

(王翼)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