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奔波三年无着落 投诉两月获公道
岐山县消协快速处理一起群众投诉
本报讯 近日,岐山县消费者协会为一消费者挽回21379元经济损失,被当地群众传为佳话。
1995年6月,岐山县益店镇晁村一村民,在修建房屋和打制库房地面时,从该县某水泥厂购回了200吨水泥。因部分水泥质量不稳定,致使用户直接经济损失达数万元。事情发生后,该村民多次找厂家协商并托人说情均无进展。去年八月份,当这位村民看到县消费者协会创办的《西岐市场》报介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后,立即到消协来投诉。消协工作人员急消费者之急,及时勘察现场,并走访当初施工单位,查看施工记录,又到有关技术部门核定损失后,并多次给厂方宣传《消费者权益法》和《产品质量法》,给双方做耐心的调解工作,终于达成了受害用户和厂家均感到满意的处理意见,为消费者排了忧、解了难。
(王宗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