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盗名"者必"倒名"
焦仁贵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 “……中国人总只喜欢一个‘名’,只要有新鲜的名目,便取来玩一通,不久连这名目也糟蹋了,便放开,另外又取一个。真如黑色的染缸一样,放下去,没有不乌黑的,譬如‘伟人’ ‘教授’ ‘学者’ ‘名人’ ‘作家’这些称呼,当初何尝不冠冕,现在却听去好像讽刺了,一切无不如此”。
中国历来有创名者,有盗名者,有倒名者。创名者用之以力,盗名者取之以术,至于倒名者则是这盗名者发展到最后的一种必然结局。鲁迅先生所说的那一批喜名者或者是玩名者,大概就是名场中的一些赶潮派,那些名新潮时髦就去赶一下,其结果也起到了倒名的作用。名场中经他们走一趟,便名目全非了。现在的名场上似乎也有这么一些好名者玩名者。“先进”、“模范”、“最佳”、“最洁”、“明星”、“标兵”、“优秀”等等,这些名词一经他们玩过,帽子一经他们戴过,便名声大跌,名誉大损,名望大减。
人之好名,有极强的针对性,娼妇好“良”名;恶棍好“善”名; 逆子好“孝”名;赃官好“廉”名。这不单单是起扬的作用,玩一玩而已,恐怕目的在于隐。娼妇在于隐娼,恶棍在于隐恶,逆子在于隐逆,赃官在于隐赃。盗来名,骗来荣,隐其实,这实在是他们的一种“高明”。
古时候的逆子骗取“孝名”,并不在于平日里尽孝心做孝事,明明盼着父母早死,但丧葬期间却偏偏悲号以至毁容,在人前做出“哀过于礼”的姿态。这样便博得君子“孝德”的莫大美名,当然以“孝”还可以做官。现在有些赃官,平日里贪欲极强,贪口大张,见钱眼开,雁过拔毛,但却在群众中宣称自己如何如何廉洁,如何如何憎恨贪官,甚或让秘书写自己如何廉洁的稿件去发表,总结自己的廉洁“事迹”去上报,在关键的时候,也会提着那些不起眼的小礼品去上缴,或者收一收,拒一点,或收十拒一,便是自然的“廉洁典型”了。江苏邳州市委书记邢党婴受贿31万元,被判无期徒刑。此前他竟在全市大会上称自己是“三不贪” (即不贪权、不贪钱、不贪色)的干部。常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主任许和平,俨然是个“拒腐蚀、永不沾”的典型。谁知道,在他被请进检察院前三天,还向组织上缴红宝石、翡翠等受贿礼品。其实他在第一次上缴贵重礼品时,就已贪污30多万元。
取名尽可有术,盗名尽可有方,但以名隐赃却实在难以办到,不管骗取多高的荣誉称号,不管盗取多响的“廉政”称号,人们并不被名所吓,并不因有名而不敢揭发,检察机关也并不因其有名而不予立案。因此,赃官想戴个“红帽子”、骗个荣誉牌以保险过日子,未免太不现实了。只不过给那闪亮的名牌上抹一点黑罢了。
名是可要的,但必须做名副其实之事,名不掩赃,赃官也别往名下乱凑,否则臭名远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