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官”
- 部分行业列入国家总量控制名单
- 我国工业盈利水平明显好转
- 贷款不还休想过关
- 赤字预算意味什么
- 扩大社保覆盖面有四个重点
- 去年全国43000名国企领导被降免职
- 国家收费新概念公共服务不收费
- 决策失误者终下大狱
- 两千亿粮食贷款失踪
- 全国法院结案率达94.23%
- 五十年大庆倡节俭
- 不合格公务员下岗
- 市场经济要求官员长本事
- 国企领导成长期太长
- 广告
- 集团称号不能随意叫
- 民告官案件逐年上升
- 北京取消外宾禁区
- 北京制定古树名木损失赔偿标准
- 公房出售2000年取消折扣率
- 北京新建单位不建实体围墙
- 河南重点企业将废除“终身制”
- 北京公费住院费用将有明细帐单
- 长沙对部分企业实行“五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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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收费新概念公共服务不收费
记者近日从国家计委有关人士处获悉,《国家机关收费管理暂行条例》正在起草中,这将确立国家收费新概念,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公共服务不收费。
《条例》将按收费主体进行分类,停止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提法,代之以“国家机关收费”、 “中介机构费”、 “公益服务收费”等。
按照公共服务不收费的思路,收费的范围大体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审验、颁发证照,可收取登记注册审验和证照费;二是特许使用国家资源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可收取特许权使用费;三是对生产经营造成环境污染或损害环境的,可收取环境补偿治理费;四是对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解的,可收取调解费、诉讼费等。 (摘自《深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