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3月,上海手表厂34名职工在上级的引导下,积极参与上海沪东手表厂的集资,共计数十万元。然而一年后,本应全部归还集资款和利息的沪东厂却拒绝偿还集资款。经多方交涉和市总协调仍无结果而陷入痛苦、绝望时,在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下终于讨回公道。34名职工激动地送上锦旗,动情地说:工会真正是职工利益的维护者。 (据《工人日报》3月22日)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便是工会之天职。行此天职,工会的旗帜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