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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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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企业和个人缴社保费要给职工提供对账单

本报讯 近日,重庆市劳动局长在新闻媒体座谈会上宣布,以后每年至少给职工提供一次社会保险缴费对账单,让职工知道企业和个人缴费情况。同时,对社会保险费实行强制性征收,国有企业不按时足额缴纳者,将对其负责人给予“一年黄牌,二年撤职”的处理。

该市劳动局要求企业除有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外,还必须执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制度,不执行的将给予经济处罚。还要求广大职工、新闻媒体加强对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监督。参保人有查询本单位缴费状况和本人账户情况的权利,在发现本人个人账户记录有误时,参保人员可依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更正。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费,侵犯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职工有权举报,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边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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