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9年06月22日
维权之页
03

婆婆包办签合同媳妇丢掉工作十年艰辛求告满腹心酸谁知晓

钟楼地下宫原有职工要讨回“饭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开宗明义规定,每个中国公民都享有劳动就业和取得报酬的权利,可西安钟楼地下游艺宫的近20名职工却怎么也闹不明白,她们怎么就平白无故地丢掉了工作,而为讨回正当的劳动权利怎就那么艰难?

钟楼地下宫位于西安北大街盘道地下,是连接北大街和其它3条大街人防主干道的结合部,面积500多平方米。早在1981年3月,便由莲湖区街道办事处人防专干发起成立了待青点,区办和市人防办同意后提供资资金成立了地下游艺服务部,同年8月份正式开业。

1985年3月,由于中央出台文件规定党政机关不得办企业。便由当时的马志钧副区长出面协调,将地下宫服务部这一企业移交给莲湖区劳动服务公司。由于经济效益良好,同年11月,经劳动局审批,18名待青转为集体企业正式职工,明确该企业为区属集体企业,领导部门是区劳动服务公司。在这期间,区劳司与人防办的关系为租赁关系每年向区人防办缴纳人防工事使用费。

然而到了1986年5月,由于市人防办不再给人防工程投资,区人防办要求将钟楼地下游艺宫收回。这次还是由莲湖区副区长马志钧与区人防办、区劳司协商,将该企业管理权移交给区人防办,区人防办委派干部吕正印负责该企业工作。在这次移交中区劳司将全部资产及人事档案都移交给了区人防办。

1987年吕正印与区人防办达成了口头协议承包两年。在此次承包期间,吕正印尚能按上级规定办事,对待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都按区属集体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然而到1989年当吕正印与区人防办正式签订了5年期承包合同时,吕却以种种借口大幅裁减职工,只给每人20元生活费让职工回家,其它任何费用均不支付。职工们被逼无奈,于1993年11月集体上访要求解决问题,但是事后仅给工人将生活费由20元增加到50—60元。而到了1997年元月又续签了五年合同。从此后,昔日的集体企业便仅有4名职工上班,其余职工便在企业效益腾腾日上的情况下丢掉了饭碗,从此踏上了长达10年的上访之路。职工们不平的原因是认为法人代表应由大家集体选举产生,不应是那个领导说了算,区人防办领导没有和大家商议的情况下和吕一签再签合同是不对的。第二次签合同时吕已经60开外了,也办过离休手续,已不具备再次承包的条件,她们对地下宫的经营上的诸多问题意见尤大。吕正印面对职工的责问却感理直气壮,他认为自己与人防办签有正式承包合同,并经公证处作了公证,因而谁不服爱告就告去。而区人防办则认为1986年区劳司与区人防办的交接一是口头形式上的交接;二是当时人防办领导的失误;三是没有正式下达转变隶属关系的文件;四是行政机关没有接企业的理由,不可能接收。连他们接待这些职工上访,都是考虑到保持稳定,而解决问题只能依靠政府协调解决。

球就这么踢过来回过去,一直到今年新年上班的第一天,职工们总算遇上了“青天”。这天莲湖区负责同志带领有关部门现场办公,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区信访部门表示将尽快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此后区信访纪要刊登了这一情况,区委陈振虎书记也作了明确指示。区人防办还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先让工人恢复上班,解决好职工生活福利待遇问题,但吕正印并不认可。职工们抱着很大期望,到头来除春节领到了每人500元补助金,区人防办认可她们为所管理的正式职工,工作及生活问题仍然末能落实。4月26日,在几天找不到承包人的情况下,几个职工拉下了地下宫的电闸。在冲突中,女工席莲英还遭人殴打,至今胸痛气闷。再好的球也有踢到终场的时候。这些职工们眼巴巴地等待着问题的解决,但已等了十年光阴的他们还将要等多久?本报记者郝振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