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搞经营 传媒卖版权
用承包版面搞“新闻调查”涉嫌侵权
西安翻译学院怒上公堂
本报讯(中华新闻报记者金戈新闻出版报记者格全) 今年以来,尽管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三令五申,要求新闻工作者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严格将新闻报道和经营活动分开,不许记者从事经营活动,然而陕西省个别新闻媒体却置若罔闻,无视有关规定,有偿出卖版面版权,个别新闻记者甚至创办自己的广告公司,开展营利性经营活动。日前,陕西某报记者李某某创办的两个企业,因在自己承包的传媒广告专版上,发布“社会调查”文章,对一些民办院校排名次论短长,涉嫌损害了部分民办院校的声誉,已被西安翻译学院一纸诉状推上法庭。
去年七月底八月初,正当全国民办院校招生大战如火如荼之际,陕西某报广告公司主办的一份副刊上,连续抛出三篇文章,为该省民办院校的好坏排名次,将位居陕西省民办明星学校榜首的西安翻译学院的排名排在其他院校之后,而这三篇“调查”文章正是记者李某某人股创办的陕西省应用心理学研究所组织采写的。据西安翻译学院负责人讲,这三篇文章的调查结论、数据毫无科学性、公正性、纯系为他人服务,是该记者为了蓄意吹捧一家民办服务院校、配合其在招生季节搞不正当竞争,用其他院校为其作陪衬,而一手策划和导演的商业行为。这位负责人还讲,西安翻译学院是陕西省教委公告的陕西省社会力量办学“双十佳”先进办学单位,位居全省明星学校榜首,并率先迈进万人民办大学行列,其地位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抹煞不掉的。他同时强调,记者李某某创办的企业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授权,未经西安翻译学院的同意,不具备社会调查职能的情况下,进行别有用心的所谓“调查”,并利用自己掌握和承包的报纸版面,公布颠倒是非的“调查结论”,故意侵犯西安翻译学院的名誉,所以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为此,该院曾于去年在《陕西日报》发布了半个版的“严正声明”。奇怪的是,今年四月中旬到五月中旬,在全省民办院校招生大战又将拉开帷幕之际,由另一家报社主办的“信息广告专页”上,又抛出三篇内容近似的“调查文章”。该“信息广告专页”竟以有偿的方式,将版面承包给了记者李某某创办的陕西深远传播资讯有限公司。而此三篇文章的来源,同样出自该记者人股创办的陕西省应用心理学研究所。那么,记者李某某创办或参与人股创办的陕西深远传播资讯有限公司和陕西省应用心理学研究所在时隔近一年后,不但未有所收敛,反而又在自己承包的这家报纸的“信息广告专页”上,连续抛出有争议“调查文章”。据一位法律界人士讲,记者李某某创办的两企业的行为,是一种明显的商业行为,它以广告或有偿版面等形式,在自己承包的报纸上发布有争议的“社会调查”,给部分民办院校的名誉造成了损害。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发布的“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编辑记者不得从事广告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明确规定,记者不得利用自己掌握的舆论工具发泄私愤或作不公正的报道,并要求新闻报道和经营活动要严格分开,不得用新闻形式做广告,更不用说记者李某某创办的公司,在严重违反我国新闻宣传纪律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情况下,竟冒天下之大不韪,利用职务和职权之便,发布明鲜违规报道,这是我国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许的,其行为实在令人遗憾!本报对此事将作连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