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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11月05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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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对出生日期有争议的如何认定?

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国有企业的职工,最近厂里通知我办理退休手续。可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看,到明年这时才能办。但厂里说我的档案中记载着,现在就到期了。请问,办理退休手续,因出生年月不一致如何认定?

延安马林

严林同志:

现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的复函》[劳办发(1993)67号]指出: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认定出生日期时,应按劳办发(,1993)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凡启用居民身份证的,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应以职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对于执行中发现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会同职工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按照职工管理权限和户口管理权限批准认定的出生日期作为年龄和户口登记的依据,查证材料装入本人档案;对于需要更改居民身份证的,要抄送职工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

你何时办理退休手续,可按上述规定先确认出生日期,再办理手续。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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