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等三部门规定:凡年龄在45岁以下的公务员普通话须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最近,人事部、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要求各级人事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大公务员带头推广普通话的宣传力度。采取措施,加强对公务员普通话的培训。通过培训,原则要求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达到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水平。今后要逐步将普通话作为考核公务员能力水平的内容之一。
(陈施之摘自《北京人事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