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请设“信访答复日”
编辑同志:
信访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或得到有关部门及领导的合理解释和答复。在这方面,江苏省响水县委组织部改“组织部长接待群众来访日”为“信访答复日”的做法,可谓技高一筹。他们自去年8月实行“信访答复日”以来,不但帮助上访群众解决疑难问题23件(次),使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落实按期有答复,更重要的是大大激发了群众参与监督党员干部的热情,通过听取群众反映,对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免谈话,有8名入党纳新对象被停止或不予发展。这种通过信访听取群众对干部的意见,听到不良反映及时教育干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做法,无疑是变信访“接待日”为“答复日”带来的新变化。
可见,对群众信访既要“接待”更要“答复”。因为这不但是当事人和广大群众对行“接待”之职的机关及其干部的要求和期望,也是促使上级机关及其领导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有效措施。要知道,应该或想办法可以解决而解决不了问题的“接待”,是无济于事的,群众是不满意的。
所以,盼更多的地方、单位设“信访答复日”。
魏俊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