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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企拒绝三种人当家
据《齐鲁晚报》 青岛市近日公布一了一项新规定,对原亏损或破产企业的主要责任人等“三种人”,将取消其参加国企经营者竞争上岗的资格。
按照新规定,不能参加竞争上岗实现易地为官的“三种人”是: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企业连续两年亏损或破产的企业主要责任人,自免职或企业破产清算完结未逾三年的,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主要负责人,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3年的,因各种经济犯罪受到刑事处分,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据了解,青岛市对国企负责人实行“一年亏损黄牌警告,两年亏损就地免职”以来,已有七名国企一把手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