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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6月16日
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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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医疗参保人员如何就诊?

西安市6月1日医保工作正式启动,参保人员可到投保的医疗单位就诊。但是,近日,笔者在省人民医院了解到,不少参保人员由于对具体就诊细节不了解,跑了不少冤枉路。6月13日,笔者就有关就诊程序专门采访了省医院医保办杨汉民主任。

杨主任告诉笔者,按照西安市劳动局有关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在门诊看病时,应持本人医保《专用病历》、身份证、IC卡先到挂号处挂号,再到医疗科室就诊。医师验证病历与患者相符后,根据病情诊断开具专用复式处方,患者持处方到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后,再持处方到划价处划价、交费,最后到药房取药,双处方第二联及发票由患者保存,作为与医改办的结帐依据;如有特检特治,需将审批表及交费、记费发票交回医院医保办与市劳动局进行结算。需做常规项目检查或化验者,由医师开具检查化验单交费后到相关科室施治。

对于需要住院的患者,就诊程序为:在门诊就医的参保患者,医师验证病历与患者相符后,根据病情确需住院,且符合《住院病种目录》的,开具住院证,由患者持门诊《专用病历》、身份证、IC卡及住院证到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医保办开具住院通知单后,到住院处办理有关住院手续。未到医保办办理有关医保住院手续者,所发生的费用由患者本人支付。

(杨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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