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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7月03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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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罕井大庆路商场把职工放了假,三年来他们既无工作,又无分文收入,有的到了退休年龄还退不了休。这些职工生活无着落,人们不禁诘问——

这家商场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蒲城县罕井大庆路商场的职工多次反映,他们自1997年放假至今,既无工作,也无收入,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一系列保障更无从谈起。

据了解,大庆路商场是蒲城县商贸局下属的一家国有企业,有108名职工。自1997年4月份起,职工陆续放假。1998年11月后,商场对外实行承包、租赁,也没有吸收职工参加。在至今长达3年多的放假期间,职工没有收入。他们曾要求商场和商贸局能为自己办理下岗手续,但却遭到拒绝。由于商场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基金,没有为职工办理养老统筹,职工的“养老”成了大问题。已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无法办理退休手续,而快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更为将来发愁。他们多次向县上有关部门反映过情况,可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另外,职工们还反映,在1995年至1996年期间,商场强行向在岗职工收取上岗风险抵押金,每人1000元。职工放长假后,便向商场索要这笔抵押金,可商场始终不予退还。

对于职工们反映的问题,作为商场主管部门的蒲城县商贸局自有一番说法。商贸局局长安继荣对记者说,商场职工绝大多数属于用工制度改革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对于他们不存在“下岗身份”的“证明”问题。职工放长假,是由于商场经营不好,事实上商场有3年时间处于停业状态。至于养老统筹,既有企业承担的一部分,也有职工个人承担的一部分,而对于职工个人承担的那部分,企业和主管部门均不负担。现在企业缴不起统筹基金,职工应该自己想办法,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在谈到上岗风险抵押金时,安局长解释说,收取这笔钱,就是让职工和企业共同承担经营风险。现在企业还存在,风险责任还存在,职工应对自己的风险责任负责。

尽管如安局长所说,他们为大庆路商场的问题做了许多工作,可职工们仍然意见鼎沸。他们认为,自己究竟还是不是商场的职工?放假之后他们就这样无着无落了吗?果真商场就缴不起养老基金吗?那么,商场每年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都到哪里去了呢?

看来,只有在尊重事实,依据法律、法规确保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处理问题,才能使问题有一个合法合情合理的结果。在此,我们呼吁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促使此事尽快得以解决,给职工一个说法。

■本报记者辛国强焦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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